
1、限行时间。
工作日(含按国家规定统一调休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7:30—19:30,正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2、限行车型。
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出租汽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3、《对非兰州(甘A)号牌9座以下小客车限行规定》
2014年5月25日开始,对非兰州市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载客汽车原高峰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取消3日内不受限制规定,即在上述限行区域内,每天交通高峰时间(早7:30——9:00,午11:00——12:30,晚17:00——19:30)一律禁止通行,此项规定长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