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的详细规则:
1、号牌号码编排方式:
深圳市号牌号码为粤B.XXXXX
第五位为字母A至Z(除I、O外的英文字母) ,其余4位为阿拉伯数字(数字不能同时为0)。
或者第一、五位为字母A至Z(除I、O外的英文字母),其余3位为阿拉伯数字(数字不能同时为0)
如:粤B1235L或者粤BA123A。
2、选号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触摸屏和计算机选号两种方式进行选取。
如果输入的号码被选中请在120秒内进行确认;如果选号不成功的,再次选号必须重新排队轮候选号。
3、选号之后:
确定号码后到专门号窗打印相关凭证,当场缴纳临时牌费5元。
2天内到车管所内设置的建行收费处和市内建行各营业网点或市内建行任一银联机缴纳牌证费125元。
之后后凭缴费单、待办凭证、车主身份证明到注册大厅1号窗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人也可以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服务领取相关证照)。
15个工作日后到发牌窗口领取号牌并固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