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相下,车辆注销是必须交车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显示,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的,除了提交相关证件以外,还要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该证明只有将车送至回收企业核对车架号、发动机,拍照留档并拆解后才能开具,这也就不得不交车。
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只有当机动车灭失的时候才能不用交车。按照规定,机动车灭失注销的,提交以下材料即可: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灭失证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出具因灭失证明;
2、因失火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事故发生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4、因偷盗造成车辆灭失的,报案后未追回,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出具灭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