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
昆明市区内不允许摩托车通行。违反规定,罚1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扣3分。以下是摩托车禁行区,昆明最新的摩托车禁行规定是2022年:
1.自2007年9月1日起,本市新登记的摩托车和其他辖区的摩托车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和关中地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上行驶。
“二环路”指二环路东(石湖关立交桥至金星立交桥)、二环路北(金星立交桥至黄土坡立交桥)、二环路西(黄土坡立交桥至明波立交桥)、二环路南(明波立交桥至石湖关立交桥)。
“关闭中心区的道路”指二环路以南(不含)昆师路、广福路以北(不含)、新罗琨路以西(不含)、海埂路以东(含)、兴科路以东(含)区域内的城市道路。
不可以,好象以前可以在二环外行驶,现在二环道是经常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