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可以在指定窗口或通过网上购票平台办理退票手续。
一般情况下,火车票的退票规定是在开车时间前48小时之前可以全额退票,退票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5%;在开车时间前24小时之前可以退票,但会扣除票面金额的10%作为手续费;在开车时间前2小时之前可以退票,但会扣除票面金额的20%作为手续费。
如果是火车晚点或者取消,可以在站内售票处或者联系铁路客服电话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票。
需要注意的是,既定的退票规定对于不同票种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已经打印出来的火车票需要到火车站人工退票窗口进行退票。
火车票退票收费原则:
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