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外地车辆限行措施
1、贯彻落实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1)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不占用道路行驶时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通行天数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计计算。
(2)限期通行实行智能无感化管理。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通行无需办理登记,由管理系统自动统计其行驶情况。
(3)外地号牌小客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车辆的可通行情况。外地号牌小客车登记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将车辆最新有效信息留存。
(4)在琼注册企业、驻琼机构以及在琼居住的个人所持有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非营运性质)可办理过渡期备案,过渡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不受120天限期通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