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车辆全损的标准是被保险车辆的整体损毁或严重受损,车辆的实际修复费用达到或超过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百分之80时,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同意,视为保险车辆推定全损,保险人按保险车辆全部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车辆全部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全损,也就是车辆整体损毁,已无法修复;另一种是推定全损,也就是车辆虽然还可以修复,但修复的费用达到或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修复也就没有价值和必要,因此可以推定按全损来处理。
全损后损失计算:
按照常规的公式,全损的损失金额=〔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完好件新件市场报价〕×(1-折旧期×折旧率)-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