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有12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秩序股、车管所、事故股、宣教股、督察股、法制股、指挥中心、勤务装备股、交巡警大队、财务股、设施股。
工作职责分别为:
(一)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大队财务工作、党建工作、档案、考勤、绩效、人事工作,会议组织,部分稿件起草、编校,后勤管理,办公设施和环境的改造、修缮、维护,食堂,上传下达各级领导的安排部署及大队工会管理等工作。
(二)秩序股
主要负责草拟制定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有关方案文件;做好全市所有机动车的非现场违法查询和处理工作;指导各中队开展全市性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秩序情况并提出相应工作措施;办理大中型货车进入城区道路的通行证工作。
(三)车管所
主要负责机动车查验、驾校考试管理、机动车档案管理、互联网业务受理、机动车业务受理、牌证管理、对辖区内三家检测线车辆进行远程监督查验;组织B2以上驾驶人计分后的三小时审验教育和计满12分的驾驶人进行培训和考试。
(四)事故股
主要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交通事故认定、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损害赔偿调解、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两站两员”管理等工作。
(五)宣教股
主要负责组织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部分稿件起草、大队“两微一抖”等新媒体运营与维护、对接各级传统媒体宣传、涉警舆情巡查及应对等工作。
(六)督察股
主要负责上级批办文件及督办案件办理、日常督导检查、编发督察通报、受理来电、来访投诉举报、党风廉政工作、各单位查扣车辆的审核、放行。
(七)法制股
主要负责审核办理案件;审核办理案件时发现执法问题,下发执法建议书的;下发案件监督通报的;按要求规范管理案卷的;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调取案件证据;及时纠正办案民警不规范使用文书;发放法律文书;大队办案中心管理。
(八)指挥中心
主要负责报警电话接听、指令各单位出警,起草拟定各类整治方案、应急预案,非现场违法数据的录入、审核,电子警察、卡口、监控等科技设备的建设、招标、维护工作,大型活动勤务绿波等工作。
(九)勤务装备股
主要负责勤务前期路线勘察、警力部署安排、出台勤务方案,民辅警服装、警用装备采购、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十)交巡警大队
主要负责城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一般程序办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
(十一)财务股
负责财务股职责范围内的全面管理工作,大队的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及分析,做好财务资产及相关档案工作。
(十二)设施股
组织、协调政府采购的新建信号灯、标志项目及标线、交通护栏项目施工期间的有关工作及验收事宜;完成市区道路交通护栏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做好全市路口信号灯的日常巡检及出现故障后的及时维修;做好全市各类标志的日常巡检及维护;能够对各类交通设施及消耗物资进行逐项登记及分类保管登记;对于轻微损坏的交通护栏切割、焊接、做好回收再利用工作;针对交通肇事损毁交通设施逃逸车辆及时与指挥中心、事故科等部门进行信息传递、并做好排查追逃工作记录。
车管所部门有政秘科、机动车管理科、档案科、审验科、考试科、驾驶人管理科。领取驾驶证的地方是驾驶人管理科。
车管所具体任务职责:
1、负责机动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动车登记工作,办理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换补证及号牌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2、负责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人的考试,办理核发证件、换证、补证、注销执照和转籍异动等手续。驾驶人违章肇事档案记录、扣证期间的执照保管和恢复驾驶工作申请报告的审核、承办。
3、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4、负责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