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临时牌照的新车没有交强险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在办理临时牌照时,机动车交强险也是需要提供的材料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临牌交强险办理是必须要完成的一个步骤。因为交强险是我国强制的一种保险,有明文规定车辆一定要投保购买交强险。我国有明文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车主,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投保购买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这一类强制类的保险,即我们这里所称的交强险,则是它的简称。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期为一年。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车辆,比如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较短时间的交强险:
第一、从国外驶入的机动车需要临时进去入国内的,该辆汽车的车主可以选择投保短期的交强险的,一般是不会入境太久的,所以只需要投保购买短期的就可以了。
第二、购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的在道路上行驶,只要你要开这辆车,无论你来多少距离,无论多远多近,你就必须给这辆车投保购买交强险,才能开着它在马路上行驶。
第三、机动车马上要报废了,已经不到一年了,就必须要给该车辆投保短期的交强险。
第四,临时牌照的车辆也需要投保交强险,否则就算上了临时牌照,也不能开着它在马路上行驶,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