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先开启左 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鸣喇叭,后车应当在 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左侧超越,在与 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 回原车道。在《条例》及《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明令禁 止超车的情形下不要超车。禁止超车的情形有:
①被 超车正在超车时;
②通过隧道时:
③下陡坡时;
④遇 风、雨、雪、雾能见度在30m以内时;
⑤在冰雪道路 上行驶时;
⑥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⑦通过匝 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时;
⑧右侧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