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2,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3,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4,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5,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6,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7,低速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
1、半挂车报废年限是15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的报废年限有说明:第三条第九项全挂车使用10年,半挂车、中置轴挂车使用15年。
2、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