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新国标方可上牌。现在买电动车,还需认准“新国标”。两个车轮、两个脚踏、一块锂电池、一个坐垫,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55kg,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的电动自行车才是符合“新规”的。
办理需要提供材料:购车15日内到交管部门申请登记,针对的是新规正式实施后新购车辆,办理登记手续首先需要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而所需证件简单来说就是要“三证齐全”,包括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外省份在京人员的居住证)、非机动车来历凭证(如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发票)、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原件。同时,申请办理当天也需要携带上所申请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将进行查看车辆编号及登记拍照等现场交验手续。
1.到所有人住所地的交警大队(石狮为二中队)领取《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并认真填写表格。
2.持《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电动车来历凭证、合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携车到登记点申请登记上牌。
3.拓印车架号,照相、制作相片,并粘贴到查验记录表。
4.按照设置的指示标牌在查验场排队等候验车。
5.查验岗查验车辆,制作电动自行车查验记录表。
6.登记审核岗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录入登记信息,确定电动自行车号码牌,收取牌证工本费,打印行驶证。
7.牌证窗口塑封行驶证,凭缴费票据发放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