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车道中左侧为快速车道。三条车道中其他车道分别是:
1、行车道:中间的车道是行车道。
2、慢车道:靠右的车道是慢车道。高速上区分快慢车道的方法:
1、同向两车道:左车道是快车道,右车道是慢车道。
2、同向三车道以上:靠左的车道是快车道,中间的车道是行车道,靠右的车道是慢车道。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三条道路最左侧道路是快车道。
《中华人民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在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且无其他标志标线时,左侧第一条为快速车道,其他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按其规定速度行驶,若未达到规定行驶速度,应在慢车道行驶。慢车道机动车超车时,可借用快速车道行驶。最左侧快速车道最低车速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最低车速每小时9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