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最右侧车道。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主城区内,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的辅道在三年前已经设置为“两轮专道”,专门用于两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因此,两轮摩托车应当在“两轮专道”内行驶。在没有设置“两轮专道”的路段,“两轮车”靠道路最右侧行驶。
摩托车行驶应该走右侧机动车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故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