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方式的多元化,我国公共场所的数量、服务内容不断增加,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新的泳池标准的指标和限值也将与国际水平接轨,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2019年第4号国家标准公告显示,批准发布《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等7项公共场所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实施的标准是:
1.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要求。
2.游泳池池水水质基本要求。
3.池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池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
5.池水中所含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6.游泳池池水水质检验项目及限值
7.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项目 | 限值 |
1 | 浑浊度 | ≤1 NTU |
2 | PH值 | 7.0 ~ 7.8 |
3 | 尿素 | ≤3.5 mg/L |
4 | 菌落总数(36±1℃,48h) | ≤200个/mL |
5 | 总大肠菌群(36±1℃,24h) | 每100mL不得检出 |
6 | 游离性余氯 | 0.2~1.0 mg/L |
7 | 化合性余氯 | ≤0.4 mg/L |
8 | 水温 | 23~30 ℃ |
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项目 | 限值 |
1 | 溶解性总固体(TDS) | ≤原水TDS 1500 mg/L |
2 | 氧化还原电位(ORP) | ≥650 mV |
3 | 氰尿酸 | ≤150 mg/L |
4 | 三卤甲烷 | ≤200 ug/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