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协议无效怎么处理,仲裁协议的无效情形及补救
1、仲裁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2、已经提出了仲裁员名单没有关系,但应当在首次开庭前对效力提出异议(若未及时提出,则视为默认管辖),此时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要求确认效力,也可以向中院提出异议并要求确认效力,但是只能选一个并且具有终局性,即仲裁委确认后就不能再向中院去确认,若双方分别找仲裁机构与法院确认的,法院确认权优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第十三条依照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第十四条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首次开庭”是指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不包括审前程序中的各项活动。
7、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询问当事人 。
8、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仲裁法》第20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2、注意:劳动争议中仲裁前置,要经过劳动仲裁才可以去法院;本案为合同纠纷,可以去法院也可以去商事仲裁,若选择仲裁,则一裁终局!
2.因协议无效恢复股权有时效性吗,股权分配协议无效情形
1、股东失去一家公司股权的身份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因为没有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被公司股东会解除股东身份,另外一种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2、股权 转让协议》被法院确认无效后,周某被侵犯的优先购买权得以恢复。否则将导致优先购买权形同虚设或落空。对此,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
3.社保卡无效怎么处理,社保卡显示无效卡怎么解决
1、社会保障卡办理中如果遇到问题,可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处理,或者到指定银行处理。中心对有关情况进行归类,公布了11类问题的处置方法。
2、例如,错误原因显示为联网核查失败(公民身份证号码不存在)的情况,大部分是因为个人身份证号码错误,应重新采集正确身份信息,单位或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处理。
3、如果遇到联网核查通过,开户失败(身份证信息在系统中已有记录,户名与身份证已登记的户名信息不匹配)的情况,或者遇到职业码错误,请求支持的情况,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有关网点处理。还有一些情况,不需要个人处理,而是交由单位统一处理。
4.华为麒麟处理器支持高通qc30协议吗,华为麒麟和高通骁龙哪个处理器好
1、华为麒麟处理器不支持qc30协议。高通新推出的 Quick Charge 3.0 技术(简称 QC3.0),一般手机只需充电约 35 分钟,电量即可从 0% 增至 80%;而没有使用 Quick Charge 技术的传统行动装置,则可能需花费约 1.5 小时的时间。
2、QC3.0 可向下兼容于先前的 Quick Charge 版本,并且可支持最新的 USB Type-C 接头;它在充电选择上面更具弹性,QC2.0 提供了5V / 9V / 12V / 20V 四种电压选择,而 QC3.0 则以每 200mV 为增量。于3.6V 至 20V 的电压范围内,提供不同电压的弹性选择。这让手机选择最适合的电压达到理想充电电流,进而将电能损耗最小化、提升充电效率并改善热表现。
3、本次介绍的移动电源方案双向皆采用QC3.0快充技术,内建高通自家的SMB1351输入充电IC,搭配QC3.0适配器输入对移动电源做快速充电;输出采用安森美 (ON) 的QC3.0识别IC NCP4371,结合MPS的功率IC MP3428,提供18W功率的QC3.0快速充电输出。
5.仲裁怎么读,仲裁最忌十句话
1、仲裁拼音:[zhòng cái]。
2、仲裁意思是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
3、出处李大钊 《新纪元》:“虽然也曾组织过什么平和会议,什么仲裁裁判,但在那里边,仍旧去规定杀人灭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