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宅多户怎么确权,一宅二户最新规定
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4、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5、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2.一人多户怎么处理,一人有两户口怎么处理
1、本人填写注销申请,说明原因,递交给办理注销手续的户籍地派出所。
2、户口注销后,公安机关会出具一张注销证明,凭此证明即可再办理与之对应身份证号的有关事宜。
3、一个人有两个户口并没有法律规定违法,但是有关规定限制了户籍工作人员不能给已有户口的人办理另外一个户口,若有两个户口且非必须保留,需主动到公安机关撤销其中一个。
4、目前,有两个户口的人无法在公安机关办理出境等手续,因去公安机关已通过人像识别系统将多个户口的人员锁定,并就其公务办理给予一定限制。
3.一宅两户怎么办,一宅二户最新处理方法
1、如果是一个家庭户有两处宅基地,其中一处是村里批的,另一处是继承的,也没有关系,但如果两处有一处没证,或者两处都是村里给的,这次确权可能只给确定一处。
2、强化村镇规划,引导村民集中统一建房,加快新农村建设统一布局规划建设居民点的步伐要严格实行拆旧建新制度。
3、有关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4、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干部签署层层责任状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减少一户多宅现象。
5、通过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帮助农民转变居住观念,充分调动农民节约集约用地,建宅基地尽量使用空闲地或旧宅基地,不占用耕地。
4.江苏一户一宅面积规定,二楼算不算宅基地面积
1、规定:依据户口簿的人数和最大面积这两个方面为具体情况制定的。
2、对于这个户口簿的人数来说,可以依据人数来分配面积,但是有个具体的面积上限,很多地方都是以这个为标准的。比如说江苏,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宅基地,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一户不能超过100平方米;城市规划范围外的宅基地,均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一户不能超过150平方米。也就是说,户口簿上有3个人,分配的面积应该是3乘20等于60平方米。如果户口簿上有10个人,那么也不能超过100平方米的。如果人均面积不符合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话,可以通过分户来申请宅基地缓解宅基地人均面积不足的情况。
3、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三百五十平方米;城市近郊和乡政府所在地以及省属农、林、牧、渔场场部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五十平方米。
5.一户多宅怎么确权,一户多宅最新确权方法
1、一户多宅的情况,只需要一户办理确权就可以了,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
2、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的买卖;一户村民在本村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面积总和没有超过本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村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也可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