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艺术学院2019招生简章,南京艺术学院2022招生简章官网
1、南京艺术学院(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简称“南艺”,诞生于1912年,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是中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现今的高等艺术学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首,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是中国唯一一个拥有艺术学学科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南艺催生了中国最早的艺术学制,开创了中国最早的美术、音乐、舞蹈、理论、戏剧等大学学科,是近代以来中国艺术学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2、南京艺术学院的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颜文樑先生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1958年迁校南京,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
2.淮阴师范学院2019艺术类招生简章,淮阴师范大学2019艺术招生简章
1、专业报名方式:所有校考专业都采用网络报名:方式1:关注微信公众号“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点击“艺术校考”。方式2:登录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网站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舞蹈类:2019年1月10日至1月22日。书法学:2019年1月10日至1月26日。
3、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考生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简章,云南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2022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云南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含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科业路32号(麻园校区);办学地点:昆明市。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云南艺术学院面向全国十七个省(区)招收本科生。
3、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4、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八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云南省以外的所有省区均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他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云南省内的所有本科专业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9]34号)规定执行。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使用过程中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省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择优录取。省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如相关省(区)对投档模式另有要求的,按省(区)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凡报考我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凡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音乐表演(限招“三校生”)、舞蹈表演(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参加云南省“三校生”统一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和部分在云南省认可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本科专业外(详见招生简章),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如相关省(区)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省(区)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专业考试结束后,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分省划定专业合格线(按1比4以内划定);文化考试结束后,我校自行划定各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相关省(区)招办备案。
第十七条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参加普通文理科类二本批次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文理混合排序后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一普通本科:
1.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2.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加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3.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二 “三校生”招生考试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音乐表演(限招“三校生”)、舞蹈表演(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三“专升本”各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教育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6、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 理论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第十九条 应用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二十条 师范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7、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传真:0871—6593712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b@ynart.edu.cn;举报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院校网址:www.ynart.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长江师范学院2022艺术生招生简章
1、凡在校设有专业校考省(市、自治区)的艺术考生,高考报考学校时,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
3、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如生源省(市、自治区)在录取规则上没有特别要求,则我校对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校考省(市、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校考成绩总分)排名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南京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南京大学艺术生2022年招生简章
1、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19年高考报名或高三时期未经过PS的证件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扫描并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文学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2019年省级艺术类专业报考证(简称“艺考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明考生具备文学特长及发展潜质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相关作品等)原件扫描件。
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3、审核及缴费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并于2月2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大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2月25至3月2日12:00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初试费。3月1至3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4、专业校考
初试时间:3月3日,初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初试科目:文学基础(100分)、文学创作(100分),南京大学根据初试科目总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6倍确复试资格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文学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划线),并于3月12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3月12至23日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复试费。复试时间:3月24日(23日下午报到,现场采集照片,打印准考证)复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复试科目:小剧本创作(10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