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按照属地原则,对精神类残疾人实施有医疗救助项目(分为门诊服药补助和住院补贴两种)。目前,市城区对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类患者门诊服药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申办程序为:患者或监护人需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办理康复需求信息采集,持社区发放的《精神康复手册》,到市内三家精神病医院的任意一家开具病情诊断证明,并现场填写《申请审批表》;之后,患者或监护人持《精神康复手册》、《申请审批表》和残疾人证,到市残联康复部办理《门诊服药救助卡》后,可持卡到医院免费领取药品;住院补贴,只针对低保户家庭和精准扶贫户中的精神病患者,可到市残联康复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