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类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注释】
第十九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
本类尤其包括:
半成品木材(如横梁、板、护板);
胶合板;
建筑用玻璃(如平板、玻璃瓦片);
路标用玻璃颗粒;
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第一类);
防火制剂(第一类)。
1901 半成品木材
1902 土 ,沙,石,石料,灰泥,炉渣等建筑用料
1903 石膏
1904 水泥
1905 水泥预制构件
1906 建筑砖瓦
1907 非金属耐火材料及制品
1908 柏油,沥青及制品
1909 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
1910 非金属建筑物
1911 建筑用玻璃及玻璃材料
1912 建筑用涂层
1913 建筑用粘合料
1914 石、混凝土、大理石雕塑品
1915 棺椁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