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石家庄常住人口1103.12万人
截至2019年,全市下辖8个区、11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总面积14464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496平方千米,城镇化率64.41%。
石家庄市含辛集常住人口1103.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10.55万人,乡村人口392.57万人。不含辛集常住人口1039.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76.14万人,乡村人口363.28万人。全市城区常住人口506.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7.53万人,乡村人口69.03万人。
扩展资料:
全市有3个民族乡,即无极县高头回族乡、藁城区九门回族乡、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24.31%。17个民族村共有少数民族,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32.55%,分别分布在无极县(6个)、藁城区(3个)、新乐市(3个)、正定县(5个)4个县(市、区)。
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土家族、壮族、苗族、朝鲜族。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特征,少数民族超万人县(市、区)有6个,分别是无极县、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藁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