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防疫证明应该到小孩出生的地方可以补办,如果不能补办就去户口住的公安局补办,这个应该可以的,我以前打防疫那本子找不到了,后来就打防疫那里他给了我一本新的,每个地方应该不一样吧!
最好是不要丢了,丢了就比愉麻烦吧,应该是这样
预防接种证丢了,一般来说医院都会有电脑记录,可以到之前的接种医院进行补办,如果没有电脑记录,补办流程会稍显麻烦,可能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孩子的话还需要带出身证明等一些相关资料去原来的接种点进行办理。如果电脑记录,可以尝试去居住地的疾控中心看是否可以查到相关的信息,或者是去发证地补办。
2018年1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和维护国家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疫苗管理法起草工作。2019年,《疫苗管理法》第6条第2款规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2019年《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21条也规定,“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疫苗管理法》的规定: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但是目前,新冠疫苗为二类疫苗而非免疫规划疫苗,所以目前接种新冠疫苗暂不属于居民的法律义务的范畴,因此,国家在此问题上,仍遵循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