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制度哪个朝代开始的(保甲制度通俗解释)

保甲制度哪个朝代开始的(保甲制度通俗解释)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5-04-08 21:50:55

保甲制度哪个朝代开始的

保甲制度始于北宋王朝。

保甲制度是宋朝时期开始带有军事管理的户籍管理制度。保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它的最本质特征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而不同于西方的以个人为单位。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各保就该管区域内原有乡镇界址编定,或并合数乡镇为一保,但不得分割本乡镇一部编入他乡镇之保。

一说是始于北魏,一说是始于北宋王安石.在明,清,民国都有用到.以十家为一甲,便于管理.从每甲里培养民兵,武装农村,另外如果一人犯法,一甲连坐.每十甲又是一总甲.

下面是引用的别人的文章:

乡里组织在唐末藩镇压混战和农民大起义中瓦解。在乡村组织体系中,取而代之的是源于北宋的“保甲制”,并一直沿袭到清代。起于北宋的“保甲制”乡村组织体系,就其实质来说和源于秦汉的“乡里”组织体系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认真比较之,它又有自己的一些特点:首先,它建立了一个更加严密的社会治安网络,对内加强了对人民的统治。其次,它寓兵于民,注意加强对壮丁的军事训练,强化了国家防御力量,对外有效地抗击了外族的入侵。再次,它比较重视农业生产和建设。元代的村社组织,以及明代提出的里甲内民户要互相了解,互相作保,对发展农业生产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就一般意义来说,村社组织的职能是编审户籍入丁,并以此催征赋税和征用劳役,保证国家的经济来源,更注重经济功能;而保甲组织更多的是具有军事和治安功能。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乡村组织体系:从辛亥革命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国民党政府在乡村基层组织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也广泛采用了“保甲制”。国民党政府采用的保甲制度和历代封建王朝实行的“保甲制”相比,有明显的差别:首先,进一步强化“连坐法”,实行各户相互监督和互相告发。其次,进一步强化了军事职能。在“管”、“教”、“养”、“卫”四大职能中,“卫”的职能得到高度重视,使地方村社武装(壮丁队、民团、自卫队等),作为准军事力量,一方面为国家正规武装提供兵源,另一方面维护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再次,进一步强化法西斯统治。抗日战争后,国民党政府在保甲制度基础上,又使之进一步“军事化”、“警察化”、“特务化”,将其和警察、国民党军队结成一体,在乡村组成了严密的法西斯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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