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行省制度是秦以来郡县制的一大发展,它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对明清以及后来政治制度有深远影响。
为对全国实行有效的统治,元世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我国省级行政区的设立,始于元朝。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的接触和联系进一步加强,出现了我国历史上又一次民族融合的局面。
有利于对元朝辽阔疆域的管辖,特别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是自秦开创郡县制以来,地方行政体制的又一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对后世影响深远。明清时期,行省的设置依然沿用。
扩展资料
一、行省制的内容:
1、中央:中书省-全国最高行政机构-管辖大都及周围地区。
2、地方:行中书省(行省或省)-中书省的派出机构-管辖11个行省(包括管理北方的岭北行省、管理东北的辽阳行省和西南的云南行省等)。
3、在中央设宣政院,西藏成为元朝的正式行政区。
4、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和琉球(今台湾)。
二、作用:
1、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2、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