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得到的东西切莫太高兴坦然面对,失去的则应该淡然处之,人活于世应该一切顺其自然,原则的事情不能放弃,必然要争。
1、失之淡然:物有得必有失,不要为失去东西耿耿于怀。
2、得之坦然:获得东西要正大光明,不愧对他人,不损人利己。
以上两者又可称为“不可患得患失”,对待得失要有平常心,要减少对外物太过执着的欲望。
3、争其必然:是指我有必然之理才可以去坚持,也就是说可以使我争论坚持的唯有真理。不要去强辩,不要无理争三分。
4、顺其自然:是说万物自有其理,世事不可强求,很多时候谋事在人,而成事在天。只要自己尽力而为,没有什么可愧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