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用水1.50元/立方米。
中水:1.00元/立方米,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居民用水 2.82元/吨;非居民用水 4.0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 10.49元/吨。
根据贵阳市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局《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筑价费[2009]54号)等的规定,居民用水:2.82元/吨;非居民用水:4.0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10.49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