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宋时期的婚姻制度在一些方面存在异同。
南宋时期,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离婚和再婚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而在北宋时期,婚姻制度较为严格,女性地位相对较低,离婚和再婚的限制也比较严格。
在婚姻仪式上,南北宋时期都有严格的礼仪和规定,如婚礼必须在特定的日期和时间进行,需要定下婚约和嫁妆等事项。总体来说,南北宋时期的婚姻制度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但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和家族观念。
南北等级性婚姻习俗虽然大体相似,但也略有不同。在继娶纳妾方面,南方的正室侧室之分及嫡庶之别,不如北方严格,家庭纠纷亦不如北方严重。
妇女在家中的地位,南北也有不同。北方受少数民族胡化的影响,妇女与社会接触较多,地位较高。家庭的组织形式和家庭情感,也有南北之别。南方形成了父子异居和一门数灶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