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接收青岛,仍为特别市。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1986年青岛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相当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1994年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如果从名称来说,青岛市是1930年成立的。
1929年7月,国民政府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6月14日,清政府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侵占青岛,青岛沦为殖民地。
民国三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取代德国占领青岛。民国八年(1919年),中国以收回青岛主权为导火索,爆发了“五四运动”,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分水岭。民国十一年(1922年)12月10日,中国北京政府收回青岛,辟为商埠。民国十八年(1929年)7月,国民政府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6]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胶东抗日根据地。[138]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接管青岛,仍为特别市。
1949年6月2日,青岛成为华北地区最后一座解放的城市,改属山东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