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2)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5)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安全控制系统的最终设计目标可以概括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危险事故或系统本身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系统能做出及时和正确的反应并输出到现场,以防止危险的发生或减轻已发生危险所导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