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学生学业成绩的优劣用学分绩点来衡量。
(一)学分绩点与考核成绩的计算:
1.百分制。以课程成绩除以10再减去5,绩点大于或等于1时,最小单位为0.1,绩点小于1时以0计算。如A课程得93分,则A课程成绩绩点为4.3。百分制以60分及之上为及格。
2.五级制。课程成绩不及格绩点为0;及格为1;中等为2;良好为3;优秀为4。
3.补考和重修成绩达60分或及格以上,其绩点数以1计算。
(二)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折算:
1.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2.平均学分绩点
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等于该学期(或学年)所有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学期(或学年)所修的学分数。即: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的和/课程学分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