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原罪——傲慢、暴食、贪婪、懒惰、淫欲、嫉妒和愤怒.傲慢之罪为路西法(Lucifer),贪婪为玛门Mammon),欲望为阿斯蒙蒂斯(Asmodeus),愤怒为撒旦(Satan),暴食为贝鲁赛巴布(Beelzebul),懒惰为贝利亚(Berial),而利卫旦(Leviathan)为嫉妒之罪。
傲慢是七罪之首,它使人们丢失谦卑的态度,从而蒙蔽自己的双眼。
愤怒是人的一种最糟的罪,每一个人都可能会犯这一项罪。
妒忌可以毁坏名誉、分裂教会,甚至引起杀机. 贞洁是罪恶中最可憎恶的一种,因为它扭曲了上帝给人的一种宝贵恩赐--人性的爱. 贪食是七项致命的罪恶之一,初期教会的领袖们把它与骄傲、妒忌和不贞洁并列一起,这是一项我们大多数人都会犯的罪,但却甚少人提及它。
懒惰的定义是「不高兴动或劳动,怠慢,闲散和没精打彩」,用神学上的说法,懒惰不单是指灵性方面的懒散,也包括我们在实践基督教教义时的冷淡和不够积极。
贪婪可以说比所有其他的罪孕育更多的邪恶,钗h人在贪念的驱使下而去抢劫、谋杀等便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