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关于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信息:
城乡低保标准:
202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6908元,对应的城镇低保标准为26908×33%=8880元/年。
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3640元,对应的农村低保标准为13640元×43.7%=5964元/年。
各类区执行标准:
一类区:农村低保标准6204元/年,城镇低保标准9000元/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9000×1.3=11700元/年。
二类区:农村低保标准5964元/年,城镇低保标准8880元/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880×1.3=11544元/年。
三类区:农村低保标准5832元/年,城镇低保标准8820元/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820×1.3=11472元/年。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32元(暂不提高)。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4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
照料护理标准: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暂不调整:A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00元;B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320元;C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0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类: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五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