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激励机制:
奖励制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获得奖励。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等五种形式。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其他待遇。
晋升制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晋升应当根据其工作表现、履历和资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如果公务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可以获得晋升的机会。
薪酬制度:公务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福利等,这些都可以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
培训制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进而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激励机制的具体实施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