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采用倒叙的方法叙述。该文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同志在1943年写的,是纪念自己的父亲被害之日所作的文章。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十六年前的回忆》。文章属于回忆式文章;文章运用了 首尾呼应、倒叙和对比的写作手法;文章是采用第一人称按照时间的顺序和事情发展顺序写的。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后被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0课的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