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听证是指在司法审判中,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阅卷、庭审、评议、裁判等审判活动,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裁判结果等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听证会是一种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
合议庭听证是指在诉讼程序中,由合议庭主持的对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询问和审查的程序。在合议庭听证中,当事人或证人可以就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向合议庭提出陈述和证言,合议庭可以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询问和审查,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和作出正确的裁决。
在中国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合议庭听证通常是在开庭前或者庭审中进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合议庭听证来获取更全面的案件信息,同时也可以为案件的判决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支持。合议庭听证程序的进行,有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