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球大气中,能让太阳短波辐射自由通过,同时吸收地面和空气放出的长波辐射(红外线),从而造成近地层增温的微量气体。《京都议定书》规定削减的六种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及六氟化硫(SF6)。
1、化石燃料燃烧为二氧化碳人为排放之主要来源。
2、甲烷(CH4)多属天然排放,自然界的生物厌氧腐解作用本会有CH4之排放,如水体流动性不高之湖泊、湿地等均有较高贡献。而人为活动造成的CH4排放因素则有自然水体受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污染、农业畜牧活动及工业制造程序等。
3、氧化亚氮(N2O)人为排放源多为农业/畜牧之相关活动,如农田大量使用氮肥(化肥)工业程序之排放则以需用氮元素相关化工原料制程为主如硝酸(Nitric Acid)、己二酸(Adipic Acid)(以硝酸为反应原料之一)等。
4、HFCs、PFCs相关用途包括冰箱空调冷媒、灭火剂、气胶、清洗溶剂、发泡剂等;而SF6则有用于绝缘气体、灭火剂等。该三类管制温室气体于制造及使用阶段均可能造成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