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府六院八司"是中国古代官制中的一种组织架构。它是指朝廷中的四个主要政府机构、六个次要政府机构和八个辅助机构。
具体来说,"四府"指的是太府、司农、司空和司徒,这是四个最高级别的政府机构,负责财政、农业、工程和教育等方面的事务。
"六院"指的是礼院、兵院、刑院、工院、鸿胪寺和太常寺,这是六个次要的政府机构,负责礼仪、军事、刑法、工程、外交和宗教事务。
"八司"指的是户部、吏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太仆寺和宗人府,这是八个辅助机构,负责财政、官员管理、礼仪、军事、刑法、工程、皇室财物和皇族事务。
这种组织架构在中国古代的官制中非常重要,它规定了不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官员的层级和责任分工。这种制度在不同的朝代和历史时期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但总体上保持了类似的架构。
四府:西汉指职丞相、御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府六院:作六苑,皆以后妃所居宫院(苑)代指后妃。八司是来自于内侍司、藏司、书司、药司、兵司、阐司、等的合称,各司皆有其专门的职务及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