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的是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第三大类又可以分为3-01至3-09共9个工种,具体如下:
3-01办事人员: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机构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和仲裁工作的人员。
3-02行政事务人员: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
3-03行政执法和仲裁人员:在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中直接从事行政执法、仲裁工作的人员。
3-04安全保卫人员: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保卫工作的人员。
3-05消防人员: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
3-06邮电工作人员:在邮电部门从事邮政、电信工作的人员。
3-07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不在上述六类中的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