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
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