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论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
诡辩论有时从多方面因素论证自己的命题,口若悬河,广泛地证明自己的论点,实则是冒充辩证法,以歪曲辩证法来破坏辩证法。
诡辩论有时承认事物的永久运动,而否定事物的相对静止,否定概念的确定性;有时又以事物的相对静止否定事物的永久变动,把灵活性视作原则性。
诡辩论脱离现实的具体条件,不尊重事物转化的规律性,把对事物解释的灵活性依据主观意志任意运用。
诡辩论的认识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在解释命题时,崇尚玩弄概念、故弄玄虚,用华而不实的辞藻美化相对主义的说教。正如列宁所说:"从赤裸裸的相对主义的观点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