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暖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取暖补贴,另一种是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补贴的对象包括在职人员和已退休人员。具体的领取方法和标准如下:
取暖补贴:
对于非农业户籍的无工作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供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对于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以下 (含 50 平方米) 采暖费 1250 元以内的按采暖费 70% 给予补贴,50 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 1250 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对于城乡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以下 (含 50 平方米) 采暖费 1250 元以内的按采暖费 60% 给予补贴,50 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 1250 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对于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每采暖季 460 元定额补贴。
对于城乡低收入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给予 340 元的定额补贴。
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
城乡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的领取方式通常由单位或社区统一办理,具体的发放时间和金额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您所在的单位或社区了解具体的领取方式和金额。
领取流程:
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家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证等),到所属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取暖补贴领取手续。
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和非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取暖补贴领取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领取方法和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最新的取暖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