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2018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1.9042公顷(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0005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047公顷,用于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二、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我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