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国企正式职工的工龄补偿标准如下:
1. 对于因企业经济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的月工资总额×该工作年限的倍数。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超过10年的,超过部分每满1年增加1个月工资总额的倍数,但最高不超过20倍。
2. 对于因职工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职工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无法立即找到替代人员,或者需要进行培训等额外费用,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一般性规定,具体的工龄补偿标准还需参考当地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