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有:1、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对公民姓名权的侵犯就是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侵犯。2、公民享有肖像权。肖像权是人的形象的客观记录,是公民人身的派生物。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要求社会以及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4、公民享有荣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对社会给予的褒扬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侵犯。对侵犯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侵犯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判决后,侵权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