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公司情况差异明显。如果是上市的集团公司,督查办直属监事会,那么督查办职权很大。但是大部分的命名会调整为督察部,或者隶属于内审部,而不是叫做督查办。
如果是部,应该由总监负责。如果是直属办公室,也许是主任,享受副总监/高级经理待遇。那么如果办公室是内审部的下一级部门,那么办公室主任可能相当于经理级别。如果是内审部业务组督查办这种三级部门,应该是主任级别。
未上市的集团公司,督查办很有可能向总经办/总裁办负责,直属领导是总经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内务副总等,部门级别是二级,主任相当于经理。
1.职责大。有问题没发现,督查办失职;大问题没发现,督查办渎职。
2.权利小。可以要求各部门配合调查,但仅限调查,不涉及日常运营工作的安排、人事的调度、人员的考核。只是对过红线的人才有制约作用。除非存在普遍的违规现象,否则大家不会高看一眼的。
3.工作内容大致分为预防、查处两方向。预防可能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定期调查、审计抽检、上下游单位走访等。查处可能包括专项调查、立案调查、约谈、出具调查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监督执行、反馈等。
4.属于内务部门,一般属于行政办公室编制或者审计部编制。
5.直属上司可能是(由大到小)总经理、监事会、内务副总、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审计部总监、审计部某科室经理。
6.下属的组成有专职和协助两种。最惨的就是没有专职督查员,都是临时借调。专职/兼职的可能包括快消行业的督导,生产制造行业的品控(抽查)人员、财务的对账(审计)人员、行政档案人员、人事部门人员(考核约谈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