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不争”和“低调”是《道德经》中多个章节的体现,但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章节直接对应这两个概念。
《道德经》中强调了“不争”和“谦逊”的价值观。例如,在第22章中,老子写道:“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这段话强调了柔中带刚,守中含攻,用不争而争。
同时,《道德经》也强调了“虚心实腹”、“守柔不争”等思想。这些思想都体现了老子所倡导的“不争”和“低调”的价值观。
因此,可以说《道德经》中的多个章节都体现了“与人不争”和“低调”的价值观,但并没有直接对应的章节。
老子在《道德经》第六十八章中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兴,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