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的自来水居民水费计价方式根据用水量划分成8个档次,分别是:
1. 不超过10吨,收费标准为1.95元/吨;
2. 超过10吨至20吨,收费标准为2.93元/吨;
3. 超过20吨至30吨,收费标准为3.9元/吨;
4. 超过30吨至50吨,收费标准为5.85元/吨;
5. 超过50吨至80吨,收费标准为7.8元/吨;
6. 超过80吨至100吨,收费标准为11.7元/吨;
7. 超过100吨至150吨,收费标准为15.6元/吨;
8. 超过150吨,收费标准为19.5元/吨。
居民用水按月结算,每月水费应该以实际用水量为基础计算。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当地自来水公司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水费标准。
水费标准是根据用水量不同而定的阶梯式收费制度。
水费初步计价阶梯为:月用水量不超过15吨的,每吨水收费2元;月用水量在15吨至60吨之间的,每吨水收费3.6元;月用水量在60吨至100吨之间的,每吨水收费4.8元;月用水量在100吨至150吨之间的,每吨水收费6.4元;月用水量在150吨及以上的,每吨水收费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