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刘少奇主持并作报告和总结。会议着重讨论土改和整党两大问题,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10月10日正式颁布)。《大纲》明确规定没收地主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等。
这是抗战胜利后中共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它的实施,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使农民在政治、经济上获得解放,为夺取全国胜利提供了人力、物力支持。
但规定的将土地平均分配的方法,导致侵犯中农利益,因此后来在新区及全国范围内进行土改时即加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