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章在公安机关是有备案,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报警回执、登报报纸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之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公安局刻一个新的印章即可
如果公章丢失了,需要尽快到公安局报案,出具报案证明。随后联系原制章单位补办公章,在补办前可考虑依法告知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机构作废原公章,并通知有关单位尽快更换印章,以避免遭遇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补办时,需要准备好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类有效证件,以及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去制作印章便可。
补办好新的公章后,在平时使用中需进一步加强保管,以免再次丢失或者被盗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