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与退休年龄相关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视同缴费年限x1.3%或者是1.4%。
计算方法是退休前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按比例计算支付。其中,工作满35年以上者按90%发放;工作年限在30年以上和35年以下的,按85%发放。工作年限在20年至30年之间的,按80%计算。